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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1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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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0日,高安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宜春市环保局、高安市环保局、高安工业园区管委会等11家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公司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专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内容公式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位于高安市高安大道以南(南浦导托),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径115°25′23.05″ 、北纬28°26′50.92″。项目于2017年6月竣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包括粗格栅井、事故池、提升泵站、细格栅池 、水解酸化池 、氧化沟 、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池、计量槽 、污泥泵房、鼓风机房、污泥储池 、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等。项目总投资为3232.4万元 ,项目为环保工程 ,全部投资均为环保投资。年生产365天。该项目工程用地约20000m2(约30亩) 。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8日予以批复(宜环评字[2016]141号文)同意该项目建设 。

    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 ,2017年8月投入试生产,2018年6月高安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程建设基本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2018年4月29日~4月30日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试生产进行了监测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及各项调查结果以及有关工程资料,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现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检查 ,工程项目基本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措施,对工程所产生的各个污染环节进行了治理,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 、原生动物、菌胶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 ,主要成分为H2S 、NH3等恶臭物质,主要发生源是粗格栅、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处置构筑物等。

    处理区(水解酸化池、改良氧化沟)和污泥处理区(污泥脱水机房)设置恶臭收集系统的方式对恶臭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粗格栅池、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 、改良氧化沟等池体设置恶臭气体收集管道 ;污泥脱水机房在室内设置集气罩对室内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

    厂区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防护距离 ,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减少其恶臭扩散 ,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等 。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服务范围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汇入厂区后经“预处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沟+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锦河。

    3、噪声治理

    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曝气器、风机、搅拌机、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合理布置,将泵房等置于室内 ,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墙壁隔声、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低噪声的影响 。

    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等。栅渣、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沉砂及剩余污泥经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污泥进行了浸出毒性 、腐蚀性监测 ,污泥属性鉴别为危废,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三、现场核查

    高安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按环评建议和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各类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进行了存档整理,并由专人管理;建立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项目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四、验收结论

    高安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高安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要求 ,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对环评报告书的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相关监测要素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等均符合要求达标排放 ,项目总量控制符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该项目目前基本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
          电话(传真):0795-5293886
          电子邮箱:gaxsbgs@chinawatergrou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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